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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读懂:加拿大房东租客5大常见争拗解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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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4-16 13:17:5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Nanaimo专业地产经纪—黄萍
对租户来说,要维护自己的权利,或者反对房东作出的决定,是件很头痛的事情。在加拿大,关于租户和房东权利的规则很复杂。而一些租户来自边缘人群,在维护自己权利时也处于弱势。
  为帮助租户更好地理解自己的权利,加拿大广播公司(CBC)缅省分部编辑了这份参考指南,试图就一些常见的问题提供答案。
  文章中的情况根据缅省法规提出解决方案,但对加拿大其他省份亦有指导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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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客与业主之间不时出现争拗,租客应了解如何保障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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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房东不修理房子,怎么办?
  房东和租户都有法定义务保持租赁单位完好无损。房东根据法律需要作出必要修理。租客必须“合理维护”单位,不损坏租住单位。如果有意或不小心造成了损坏,租户必须作出修理。如果有部件需要修理,他们也必须让房东知道。
  法律未明确规定房东进行修理需要的时间。政府政策要求,如果需要修理单位,租户应通知房东,最好是书面通知。
  如果房东未在合理时间内进行维修,租户可递交要求修理表格(request for repair form)。如果房东仍不修理,缅省住宅租赁部(the Residential Tenancies Branch)可下达维修令。
  如果房东不遵守命令,该部门可收取租户应付的租金来雇人进行维修。(在安省,解决租户和房东纠纷的执法机构为The Landlord and Tenant Board。)


我的房东要加房租,怎么办?
  每12个月,房东可合法加租。在房租上涨生效前3个月,租户必须收到书面通知。
  每年,各省会设定房东可加房租的幅度。2019年,缅省房租上涨幅度指南为2.2%。2019年安省的房租上涨幅度指南为1.8%。
  房东的房租上调幅度可以比指南更高,但是他们需要申请,并证实为甚么标准上调幅度不足以涵盖已经发生的费用,例如大规模修缮等。他们递交的申请,必须包含为维护建筑所用开支的资料。
  只有房东已经支付了的费用,可以用来申请房租超额上涨。房东计划或预期使用的开支,不能成为房租上调幅度高于指南幅度的理由。不管房租增加幅度低于或高于指南幅度,租户都可以反对加租。他们可以向住宅租赁部写信,表达他们的担忧。
  租赁部必须在房租上调生效前至少60天收到信件。租户将可以看到房东申请上调房租的申请,并可以发表意见。房东则可以看到租户的反对意见,并可作出回应。
  租赁部随后将与租户和房东会面,发布命令设定租金。


我的房东想要我搬出单位进行装修,怎么办?
  房东可能要求租户搬出已租住单位,来进行重大装修,例如安装新地板、安装下水道,或者更换厨房柜台和橱柜等。如要终止租户租约以进行大规模装修,房东必须向租户提供书面通知,写明需要租户搬出的原因。通知也会告知租户,一旦装修完成,他们有权首先搬回。通知同时也需要写明届时房租金额。
  省府根据住房空置率来计算房东需要终止租赁合同时,需要提前通知的时间长度。在温尼辟,对固定期限租赁合同如果要提前终止合同,需要在合同终止期限前4个月发出通知。如果租户的子女在附近学校上学,他们就可以居住到学年结束为止。
  如果租户认为他们没有必要搬出,他们可以向住宅租赁部提出听证要求。房东只有在收到持有令(order of possession),并在向租户发出了有效的终止合同通知以后,才能够强制租户搬出单位。如果租户认为终止合同通知无效,仍可向租赁部提出反对。


我担心我住的楼不安全,怎么办?
  房东有责任保障建筑的安全和安保。如果建筑物内有人对租户的安全构成威胁,房东有义务调查,并解决问题。
  如果建筑受到损坏,带来安保问题,例如门坏了或者邮箱被撬,租户可以向住宅租赁部发出维修要求。
  如果租户出现问题,房东必须给予租户一段合理时间来解决问题。如果情况未改善,房东可以给予租户一个房租付款期通知,要求租户离开。
  如果租户的单位太脏,以致造成健康威胁,或者租户造成了大量损坏,或威胁到其他租户的安全,或者打扰到建筑物的其他人或影响到附近的其他建筑,发出搬迁通知的期限可以缩短。


我的房东不退还我的押(按)金,怎么办?
  如果房东拒绝向租户退回押金,租户可以向住宅租赁部门提出索赔。如果房东想要扣留全部押金,房东必须在租赁合同期结束前28天内向租户发出通知。
  房东和租户可以在租约结束时就退回押金方面达成协议,双方可以用书面形式达成协议,也可以使用标准租赁单位条件报告(rental unit condition report)的“租赁结束”一栏填写。在租赁结束时达成的协议,通常具有法律效力。
  一些房东在租户搬进来之前,就要求租户签订押金退还协议。这样的协议是没有法律效力的。就算签了,租户仍然可以要求住宅租赁部就索回押金作出裁定。




摘自加国地产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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