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赶不走租客 卖家黄了交易还倒赔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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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6-3 12:43: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Nanaimo专业地产经纪—黄萍
这是一个真实案例,卖家好不容易和买家谈成了交易,哪曾想房子里的租客竟然是定时炸弹,把谈妥的交易生生给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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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regory Unger在Campbell River有套房子,本来已经一切都谈妥了,去年3月签好售房合同,卖给 Cody Jackman。

然而到了2018年6月1日,房屋交割那天, Cody Jackman发现这套房子的租客没搬走。

Cody Jackman本来希望交易能继续,还特意多宽限卖家几天。

可惜租客压根没有搬走的意思,交易只好终止。

由于买卖双方也没有其他的争议,最终BC省民事法庭判卖家赔偿买家 $4,179,作为支付律师费、验屋费、为了再找到房子而要寄存所有物品的存储费用等。


根据BC省的租客保护法,即使房屋易手,租客仍然有权保留继续租用该房屋。


房东无法单方面终止租赁合约,而把租客赶走。

就算想要请走租客,也需提前2个月通知租客,征得租客同意后方可结束。


所以家里有租约的要当心,卖房之前先搞定租客!

这位黄了交易又赔钱的卖家,或者没有留足2个月时间,或者没能和租客友善谈妥,总之交房时间到了,租客不走,最终只能房东自认倒霉!


如果想要装修、拆除房屋等,根据最新修改的法案,需要提前4个月通知租客。

那种拍脑门子就想对房子大动干戈的事儿,在这真的行不通!






摘自加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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