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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冤枉了! 加拿大夫妻4年搬家3次 竟被税务局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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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6-21 11:33: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Nanaimo专业地产经纪—黄萍
很多加拿大人在卖房的时候为了省税,可能会将他们投资用的住宅当作自住房出售。

加拿大税务局(CRA)为了打击炒房问题,肯定不会对此放任不管,因此秉持着“宁可错杀一千,也不可放过一个”的态度,抓住了不少违规的交易。

在这样严格的措施下,自然会出现不少误伤。

魁北克有这样一对夫妻,在4年里连着卖了3套房,这样不寻常的举动理所当然地引起了税务局的注意,经过调查后,认定他们需要为卖房获得的收益交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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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这对夫妻却大呼冤枉,双方直接因此打起了官司。这对夫妻为什么会如此忿忿不平呢?让我们来看一下这对夫妻卖房的经历。

这对夫妻名叫D先生和O女士,两人分别在2012年、2014年和2015年拥有并出售了三处房产。

正常人哪会这么频繁地搬家卖房?税务局因此“合理推测”,这对夫妻是在从事购买、修缮建造以及转卖房产以获取利润的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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魁北克的税务局对这对夫妇的收入进行了重新评估,发现D先生在2014年和2015年的收入中,总共增加了197,814加币,在O女士2012年、2014年和2015年的收入中,总共增加了396,835加币。

税务局眼看证据确凿,直接认定,这对夫妇就是在炒房,要他们补交巨额税款。

然而,现实情况却远没有税务人员看到的那么简单,夫妇在法庭上解释了为什么他们要如此频繁地买卖房屋。

第一套房子是在O女士一个人的名下。2012年,这套房子附近的一个采石场正在加紧生产,从屋外驶过的卡车数量明显增加,噪音和灰尘也随之而来。

不仅如此,邻近的一个露营地也被卖掉了,新业主当时忙着扩建,导致夫妻俩房屋外面的交通更加繁忙,家庭的隐私也因此受到了侵犯。

没办法,O女士卖掉了房子,一家人于2012年5月搬走。

之后,D先生和O女士搬到了他们第二个家。一开始这里只是一块空地,所以夫妻俩在物业上放了一辆拖车,开始着手打造他们的梦想之家。

两人在为了建造这套房子花了很多心血,造出来了一套非常特别的房子:它的形状像一只鸟,有很多奇怪的角度和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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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意图

然而房子完工,两人住进去了之后才发现一个大问题:房子太小了,有时候家人朋友来拜访,房屋就显得有些拥挤。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两人原本准备给房子扩建个二楼,但当地政府并不允许。没办法,夫妻俩只能再次搬家。

2014年7月,在搬进他们的第三个家后不久,O女士这边却出现了一些个人原因。她的妹妹被诊断出癌症晚期,同时,她的儿子与妻子开始分居。

为了能更接近她的家人们,给他们提供支持,O女士决定再次搬家,于是房子在2015年11月被出售。

听完了夫妻俩复杂的经历,魁北克法院最终作出了有利于D先生和O女士的判决,结论是他们并没有从事购买和炒卖房产的业务,他们的真正意图只是想住在这些房屋中。

为了避免出现D先生和O女士这种尴尬的情况,专家对此给出了一些建议,希望大家不要踩坑。

CRA有一个专门的项目,密切关注着地产市场的交易,确保人们在转卖投资房屋时会申报收益,避免人们将房屋假冒称主要住宅(PRE)而避税。

越是频繁地出售房屋,就越容易引起税务人员的怀疑。即使你是转卖主要住宅,也要报告房屋的销售情况。

不仅如此,CRA是出了名的不善于观察纳税人的情况,如果对纳税人购买房产时的意图有任何怀疑,他们很少站在纳税人一边。

与其花大量的时间和金钱与税务人员斗争,不如在可能的情况下,限制你在短时间内进行房屋交易的数量,避免被税务局给盯上。



摘自人在温哥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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