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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人房东注意,千万不要触及这个雷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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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0-18 13:04: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Nanaimo专业地产经纪—黄萍
房东与租客的矛盾与纠纷与生俱来,解决的方法有千千万,最基本的一条就是不要触碰法律的红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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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住在尼亚加拉大瀑布的华裔房东苗女士因为拒绝将房子租给一个正在领取安省残障人士福利金(Ontario Disability Support Program)的租客,结果被对方告上安省人权法庭,所幸苗女士只是分租其中的一间房子、而且自己与租客公用厨房,因为这个原因被法官判不算歧视,否则的话苗女士破财免灾是逃不掉的。
  法庭文件显示,苗女士在尼亚加拉大瀑布有两栋分租物业,分别在Jepson Street和Huron Street。

  去年1月,一名领取安省残障人士福利金的男子欲租位于Huron Street物业的1个房间并看房。当时苗女士问对方是否吸烟。对方回应虽是烟民但绝不会在室内抽烟。
  随后苗女士问对方是否有工作,对方坦诚自己有残疾无法工作,只能依靠安省残障人士福利金过活。此时苗女士表示,她不会将房间租给领取福利的租客。
  1个月后这位被拒绝的租客的女儿发现苗女士仍在登广告招租。就找来一名朋友假扮租客打电话给苗女士,并将对话录音。电话里苗女士透露不会将房间租给依靠社会福利过活的租客,因为自己有过非常不愉快的经历。
  结果曾经被拒绝的租客拿着这个电话录音把苗女士告上人权法庭,理由是歧视残疾人。按安省人权法,任何人在寻求居所时都有权得到平等对待,不受种族﹑来源地﹑肤色﹑国籍﹑性别﹑性取向﹑宗教﹑年龄﹑身体残疾或是否领取政府援助而受到歧视。法官认为苗女士的行为就是歧视。
  不过,安省法律同时规定,如果业主及其家人必须与租客﹑租客家人共用出租物业的厨房或洗手间则另当别论。
  好在苗女士拿出证据,她确实住在这个物业里,因此不适用于人权法,法官驳回起诉。



华人夫妻遭公寓驱逐打赢官司


  多伦多著名豪宅社区玫瑰谷(Rosedale)华人居民彭氏夫妇(Dot and Paul Pang)由于同其他租客发生争执,遭房东“驱逐”。最后房东与租客委员会 (Landlord and Tenant Board,LTB)驳回了房东下达的驱逐令,这意味着他们可以继续在公寓中居住了。
  报道说彭氏夫妇在2010年租下了该楼一个两卧房单位的,一直住到今天,他们也是公寓里唯一一对亚洲人租客。
  2012年,彭氏夫妇称一名租客敲开他们的家门后大声嚷嚷说:这个地方不适合你,并抱怨他们煲中国汤的气味非常可怕。其后,彭氏夫妇首次向业主提出种族主义投诉。2014年,清洁工发现彭氏夫妇的爱狗受到攻击。

  2016年9月,23户租客联名要求业主驱逐,最后房东One Rosedale Inc.迫于压力给彭氏夫妇发出N5通知也就是驱逐令,让夫妇搬家。房东说,不能因为彭氏夫妇一户人家赶走另外的23户人家。
  出于谨慎,房东还花了45000元专门聘请了独立调查员及律师进行调查纠纷,结论是彭氏夫妇的行为已经干扰了其他租客居住环境的安宁和享受,因此决定让他们搬走。
  这起官司最后打到了多伦多业主及租客仲裁委员会(Landlord and Tenant Board)那里。委员会展开聆讯后驳回了房东下达的驱逐令。
  种族歧视,在加拿大可是重罪,是任何人都不能触碰的红线和雷池。在这个领域,没有言论自由的空间,任何涉及种族歧视的言论、文字,甚至表情、动作都会被控以罪责,轻则几千、几万的罚款,重则就要坐牢。



拒绝租给单身怀孕少女,被罚10000元!


  密西沙加市一个18岁的少女,在寄养家庭中长大,而且有孕在身,在申请租房的过程中,被房东拒绝,而后该少女通过人权法庭起诉该房东,法官判决少女胜诉,并判房东支付少女一万元加币赔偿。
  有人不禁要问,房东一天都没有租给她,为何要支付罚金?虽然法庭没有披露详细的信息,但已知事实是房东为了拒绝少女,伪造了一份租房合约,欺骗少女说该单元已被他人租走。聪明的少女派了一个白人朋友假扮租客录下证据,结果凭此证据控告房主获胜。
  据了解,该名房主比较随意,做事有些简单粗暴,他找不到合适理由拒绝出租给这名怀孕少女,便想到了这个愚蠢的主意,结果错上加错,最终不仅要赔钱,还要被迫学习人权课程。


  安省人权仲裁庭人权律师指出,很多新移民在租房的过程中遭遇歧视,这宗案件不仅鼓励新移民了解自己的权益,而且使出租房屋的业主明白,应遵守安省住宅租赁法和人权法的相关条例。人权律师还鼓励所有在租房过程中遭遇歧视的新移民向安省人权法律援助中心求助。
  民众如有租赁纠纷,最好的办法是直接跟房东租客委员会咨询,寻求准确的法律信息。



如何合理合法拒绝租客?


  从法律层面上说,房主可以拒绝租客的理由很少。如果被拒绝的租客一定要个理由,房主可以从信用记录不好、收入不够日后可能不能负担房租,或者招租对象必须是非吸烟人士,不能带宠物等理由。如果是出租condo,可以用大厦管理条例等理由拒绝。在挑选租客的时候,一定要求提供雇主信、推荐信、信用记录、工资情况等报告。
  业内人士支招,其实拒绝租客最好的理由就是没有理由,不论租客怎样询问原因,房主最好的办法就是什么都不说,就是不想租,就是没理由。毕竟,房主也有人权,房主也有沉默的权利。








来源:温哥华天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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